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续签公司有权降低工资吗?

2012年10月怀孕,由于妊娠反应和上班路途远就一直开病假条,没有去上班。我的合同是到2013年7月到期,那时我应该在哺乳期,我预产期是6月份。那么由于哺乳期公司不能开除我,还是要与我续签劳动合同,请问1)他们在不变动我职位的情况下有权调低工资吗?2)如果他们想要变动我职位来降低工资,那么是否有权?3)我们公司就是个20人的小公司,我上班的时候也就是里面最小的职员了,其实应该已经没有其他职位可以变了,每个人的分工都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财务也只有一个。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要变动职位来调低我工资的话存在恶意性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2-25-状态:未解决]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公司一般不可以降低待遇的。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我咨询曾祥锋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安徽锦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婚姻家庭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曾祥锋律师 > 曾祥锋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