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过户产生的税费由谁负担的问题
门市房屋在房屋用途上为非住宅,非住宅的房屋交易无论卖房人取得房屋产权超没超过五年,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都要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如果该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所需税费如下:
1、契税;按房屋交易额5%缴纳。(买方承担)
2、销售不动产营业税:按房屋交易额5.5%缴纳。(卖方承担)
3、土地增值税:按房屋交易额1%缴纳。(卖方承担)
4、所得税:按房屋交易额1%或房屋现值-房屋原值差额20%缴纳。(卖方承担)5、印花税:按房屋交易额万分之十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6、房屋产权登记费:550.00元。(买方承担)7、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交易额1.9%缴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8、房屋评估费:按房屋评估额0.5%的缴纳。买方承担。
以上标明由买卖双方各承担的税费有法条或法规根据吗?如果有的话 能否告知各个是什么法条? 谢谢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3-04-14-状态:未解决]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有约定的根据双方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