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助
律师你好:
我认识一个女人,在交往一段时间后议定共同生活,我出资给她,由她出面购一套房共同居住,户名属她。因平时我工作忙所以很少留意她平时在社会上的交往。偶然听到些流言从未相信,直到我亲眼看到。后来了解与我生活同时她先后与几个男人有过关系。我劝过她可是没用。分开后我想要回房子她不承认是我出资拒不归还,提条件要我给她二十万元交换,我苦于无法证明为此痛苦不堪。多次想杀了这个女人的冲动被友人和理智制止,可我又无法忍受这种污辱和欺诈我财产的行为。不知道律师可以帮我维护我的权利财产不被侵占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4-01-26-状态:未解决]
曾祥锋律师的解答:
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房屋是你出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