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纠纷

我家装修,由于开发商盖房是采取的暖气采暖方式。(框架结构商品房,在预制板上浇筑了一层水泥地面)我装修改成了地热取暖,把水泥层砸了,导致楼下大白有脱落现象!我答应给楼下修补。但是找装修工人被楼下拒绝。要求把整个大白层全部挂掉,重新刮。我想问下,这种问题国家法律上是否有相关规定?我是造成了楼下的损失,我也会补偿,但是楼下这种方式我有点接受不了。应该是那里出现问题就处理那里。。麻烦律师能否给我些处理意见?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11-06-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此,你给楼下邻居造成的损失,他应该找相关鉴定部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其可以要求你对他所受损失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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