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的房产我能继承吗?

爷爷已去世,他有一处一平房现已拆迁,好像快交工了。奶奶已去世,爷爷有三个孩子,姑姑、爸爸和老叔,爸爸也早已去世。姑姑一直住在爷爷的平房,拆迁后,我还能继承爷爷的这份房产吗?拆迁时是姑姑住在那,会不会直接换成了她的名字,如果是她的名字,我是不是就得不到了,如果我有份,我该怎么争取我该得的那份。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11-08-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对于你爷爷奶奶留下的房产,你姑姑、父亲、老叔都享有继承权,现在你父亲已经去世,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你享有对你爷爷奶奶房产三分之一的继承权,如果你姑姑侵犯了你合法的继承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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