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逾期

我的一张交通信用卡,已经用了一年多了,但是这两个月由于资金出了点问题,所以拖欠了还款,工作人员也联系我了,我不是故意拖欠的那种,请问这个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11-08-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鉴于上述法规,你应当尽快还清银行欠款,避免受到刑事处罚。

我咨询刘泽政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群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泽政律师 > 刘泽政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