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不属于工伤死亡

您好,我公公是给我们这里的新华书店烧锅炉的一名临时工,昨天很不幸被人发现死在了锅炉房里,而且正值上午的上班时间,我想问一下这算不算工伤死亡,如何鉴定。关于新华书店对我们的赔偿该怎样计算。家里还一位没有工作的婆婆和没有成家的兄弟。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11-17-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你公公在工作时间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你们应当到相关劳动部门鉴定后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用工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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