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淫秽物品罪

今年9月份被公安局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在网上发了15个电影链接还有100多张图片,点击率好像是7W多吧)逮捕,在看守所停了20天被家人取保,现在案子到了法院,问一下能判多少?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11-22-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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