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患有精神病的人 未婚 百年后其住房应由谁继承?
补充提问:
刘律师你好,如果当事人的兄弟姐妹都不在世了,那其侄女 侄儿可以继承吗?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2-11-29-状态:未解决]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的房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由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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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群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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