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你的朋友在交通肇事后并不知情因此不属于逃逸行为。对于受损车辆,应当由保险公司定损后方可主张赔偿,不能根据车辆受损人的主张进行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