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如果你的邻居给你造成妨碍或损失的,你可以向其主张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