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五十四条第九款规定:职工参加本企业所组织的(不包括车间一级)各级体育活动比赛、劳卫制测验或者正式代表本企业参加上一级机关举办的体育运动比赛时负伤、残废或者死亡者;工人职员在下列情况下发生问题,有可靠证明,可以比照因工待遇处理。 鉴于上述法律规定,你在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你可以向单位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