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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规定在本季度结束前7天,缴纳下季度的租金,但是在半年过去后房东都未来收租金,其中乙方登报叫甲方来收半年租金,最后在6月份甲方才收了当年3个季度租金,4个季度的租金乙方按时转账转的,甲方可否以不按时交付租金解除合同
咨询者:
fa420504
重庆
[
咨询时间:2012-12-19
-
状态:未解决
]
刘泽政律师的解答:
甲方不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乙方并没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因此甲方无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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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泽政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群科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股份转让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工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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