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四种,其中一种叫“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资金、福利、各类社保基金以及承担所有雇主应承担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组织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
贵公司这样做,虽有变相减员之嫌,但是只要实际待遇没有发生明显落差就好,而且法律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它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