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通事故,对方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我驾车因公执行公务,发生交通事故,平等责任。如果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正常的护理、误工、营养、医疗费用不超过10万元。本来单位的车子有交强险+不计免赔,有30万的额度,可以正常赔付对方,但对方却要价30万,而单位为了不让当事人闹事,有可能接受对方的要求。这样有一部分钱就无法从保险里面出,就要我作为当事人出一部分,这样的作法我觉得很不合理,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6-29-状态:未解决]
郭永军律师的解答:
因是职务行为,所有赔偿自己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