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我2010年3月卖了一套村集体回迁楼,属小产权房,总房款是31.5万。因房产证未办,至今押了4万元未给,协议书上是97.13平方米,房管局测量后是103平方米。请问:我是否能追回多余平方款?协议书上还说乙方交完全款后10天后腾房。请问:我能否依据这一条让乙方还钱?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05-状态:未解决]
安金龙律师的解答:

一可以要求支付剩余房款,并要求补多余面积房款;
二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否则可以追究违约责任。你的合同大部分已经履行,建议不解约;
三,你的房子应该不是小产权房。这个就看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还是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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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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