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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纠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公司实习期是三个月,在实习期间公司给我订制了工作服980元,我干了两个月之后发现不合适,就提出了辞呈,但是工作服至今没拿到手,还在厂家制作!但是也要扣我的服装费。请问这样合理吗?
咨询者:
fa408056
山东
[
咨询时间:2012-11-07
-
状态:未解决
]
李敬贤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实习期的基本含义就是双方各自考验对方是否合适,不合适可以不签订随后的劳动合同,在这期间,单位定工作服等给你并让你承担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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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贤律师
执业机构:
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山东 日照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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