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辩护律师

时间:2012-12-13 13:41:32  作者:邹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六大抗辩事由 , 邹律师联系方式:13713662788  ,0755-33101286;QQ号码;578207175邹立洪律师的网站为http://www.law668.com ,对于侵权责任纠纷,被告方面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抗辩:

一、被侵权人过错

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二、受害人故意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三、第三人侵权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五、正当防卫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六、紧急避险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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