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工以及学生代理的权益如何保障

与一个上海劳务公司合作今年做他们的学校代理,为他们招寒假工,请问牵扯到的学生利益还有我们的利益如何可以保障,还有如果知道学生工资被扣但是都已经返校了到时,我们如何维权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14-状态:未解决]
薛为华律师的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学生利用寒暑假或者休息时间的兼职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学生兼职行为与用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并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双方最好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进一步解释说,劳务合同本身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属于民法通则及相关民事法律的调整范围,而并不属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所规制。因此,原则上,我建议学生应该与该劳务公司直接签订短期的劳务合同。但是,必须考虑到,如您所说,万一到时学生返校后、工资被扣如何维权的问题,如果由学生分别与上海劳务公司签订该合同时出现上述情形的话,为了几千块钱而跨地区维权非常麻烦,所以,建议由贵司(或个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具体的劳务服务合同,然后贵司去组织学生,在劳务服务合同中应约定招聘学生的人数、招聘要求(比如男女比例、专业要求等等)、劳务费支付标准及方式、佣金比例、违约条款等,由贵司出面与上海劳务公司结算后,统一支付给学生。

我咨询薛为华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薛为华律师 > 薛为华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