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赔偿
我是一名民营企业的普通员工,入职四个多月了,两个月的时候就转正了,现在公司另外的部门有人离职,却要把别人的工作交接给我,工作内容一样,但是加大了我的工作量,我不愿意接手,如果公司解雇我,要赔我吗?赔多少?请各位律师帮帮我!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2-11-22-状态:未解决]
薛为华律师的解答:
劳动合同中对于岗位、工作内容应该有明确约定,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和您达成合意,否则,不能随意变更。如果解雇您,属于违法解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您的工作年限,为1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