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看您的劳动合同到底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假设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企业到期不再续签的话,要分段计算,2008年1月1前的工龄(大概4年)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劳动法标准计算,但是这种原因在当时的劳动法框架内不需要做经济补偿,因此,也就是说2008年之前的工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2008年1月1日之后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则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标准予以计算,即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假设到2012年12月31日到期的话,那就是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