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以下情况怎么赔偿?
公司以电脑系统操作不当(完全不涉及经济损失的)理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转正,工作7个月,我现在要求公司给与赔偿,合同至今公司不肯给到我,合同上只写底薪1600,但公司每月都会和我们签一份工资方案,每月都不同,实际每个月都有岗位津贴,各种补贴,奖金,实际到手平均3400/月,我在申请补偿的时候到底是按照多少钱申请?(公司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就提前一天让我走的)最多可以要求多少补偿?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12-27-状态:未解决]
薛为华律师的解答:
首先,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的双倍赔偿,且由于您工作时间是7个月因此可以获得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两个月工资;
其次,是按照实得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而不是底薪。
最后,公司还应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另外,您亦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及恢复劳动关系二者选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