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您好,我在我现在的公司工作了7个月了,可是公司也一直没有说签劳动合同的事,也没交保险,没有涨过工资,还是一直是进公司时候的工资,我去问经理我现在已经上班7个月了,有没有转正他也不说,我朋友说这样的情况可以让公司赔偿除了试用期以外 剩下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 我现在因为涨工资的事情已经和公司闹得很不愉快了,不想干了,所以想咨询一下,这样的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看到我的留言,请回复一下吧,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2-30-状态:未解决]
薛为华律师的解答:

首先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最迟需要在入职后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起应该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公司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未缴纳社保的,您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金。(7个月未满1年的话,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额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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