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或清算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为甲乙两方.假设我为甲方,对方为乙方,我占公司51%股权,乙方占49%股权,现因部分原因不想与乙方继续经营该公司,只想单独经营或股权转让给乙方或者第三方,或者乙方转让给我甲方也可,如果以上几种情况乙方都不接受,最后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是不是要选择清算该有限公司,望回复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3-02-06-状态:未解决]
薛为华律师的解答:

根据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一方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的股权有优先购买权,如不同意转让的则必须受让该股权,因此,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甲方转让股权给丙方,乙方同意-》乙方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不行使,则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丙方;
2.甲方转让股权给丙方,乙方不同意-》则乙方必须购买甲方股权;
3.乙方转让股权给丙方,甲方同意-》甲方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不行使,则乙方将其股权转让给丙方;
4.乙方转让股权给丙方,甲方不同意-》从目前信息来看,您是同意的,所以这种情形不存在。

综上所说,一般来说,是可以达成一致,不一定要通过解散清算公司来解决该问题。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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