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问题
2010年7月31日发生交通事故,是车撞人,责任认定肇事司机为全部责任,受害人无责任,肇事车辆奇瑞QQ全险22万,肇事司机是来北京打工的。受害人脑出血,做了开颅手术。现在的全部医疗费用已经超过了30万,肇事司机已经无能力支付医疗费,保险公司索赔已经不够支付医疗费了,我受害家属也已无能力垫付医疗费,现在我们受害家属想做伤残鉴定,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赔偿后结案,受害人想用医疗保险,有医疗保险报销90%,进行后续治疗,请问能转医疗保险治疗么?你还有什么别的好办法?请一起告诉我,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0-11-状态:未解决]
张锦伟律师的解答:
你好,交通事故赔偿,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过交强险范围的部分,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赔偿,超过两项保险总额的,应当由肇事司机赔偿,在车辆主人有过错的情况下,还可以要求车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颅脑损伤,一般应经过治疗及恢复后,超过六个月才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你现在做鉴定恐怕为时尚早,且现在未治疗终结就索赔结案可能对受害人非常不利。建议继续治疗。但医疗保险不能使用,因为这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否则有诈骗医保嫌疑,建议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