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遇到这事我该如何处理?
前天晚上,我因喝酒在一村庄的商店门口不小心撞伤了一位71岁年迈的老人(原本有慢性支气管炎,是村里的五保户),随后我安排了送进医院,医院照片说无大事,只是有慢性支气管炎,不需要住院。可老人说要住院,观察一段时间。住院两天后,老人以喘息难为理由,要求继续住院或到更高的医院治疗。我马上打电话问了主治医师,医师说伤情与撞伤无大关系,主要是慢性支气管炎。老人说胸口疼,但擦药酒时并没发现外肤有何异样,甚至是轻微红点也没发现。我怀疑是与他的慢性支气管炎有关。请问这样的事,我如何办理?他坚持要住院,我该怎么办?这算是法定的轻微伤范畴吗?这样我负什么责任?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10-状态:未解决]
张锦伟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在对方索赔时通过医院出具的病历记载是支气管炎而不是事故受伤来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