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

家里老人(一人过世,一人建在)有2个孩子,其一是智力残疾,无子。现有一套房子(两位老人共同购买的房改房),老人想给另外一个孩子(在百年之后)。现在去公证,请问是否合法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1-18-状态:未解决]
陈敬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唐山市房产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因该房产属于二老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一人过世时,已经发生继承。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该房产目前属于健在老人及其子女的共有财产。健在老人只能就房产中属于他(她)的份额立下遗嘱,无权就整个房产立下遗嘱。而且在立下遗嘱时,必须给他(她)残疾儿子保留必要的份额。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证处可以给予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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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宏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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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工商查询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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