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唐山市房产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因该房产属于二老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一人过世时,已经发生继承。如果死者没有留下遗嘱,该房产目前属于健在老人及其子女的共有财产。健在老人只能就房产中属于他(她)的份额立下遗嘱,无权就整个房产立下遗嘱。而且在立下遗嘱时,必须给他(她)残疾儿子保留必要的份额。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公证处可以给予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