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取暖费滞纳金有依据吗?

我是新城区华新小区的住户,因为家里前段时间没人,所以耽误了缴纳取暖费,昨天去交,热力公司要收取每天10元的滞纳金,请问合法吗?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2-11-21-状态:未解决]
陈敬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唐山市民商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热力公司是可以收取滞纳金的,滞纳金带有违约金的性质,即您没有按时依约交纳取暖费,就应该交纳滞纳金,每个城市和热力公司都有相应规定的。
依据我们唐山市的规定,采暖用户应在每年十一月份向供热单位足额缴纳本采暖期热费,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未交清本采暖期热费的用户,供热单位可按施欠热费总额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直至停止供热。

热力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对您处以罚款,而且热力公司收取的也不是罚款。这一点应该明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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