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工伤

请教各位:

1. 我10月3号在公司受伤,10月中旬的时候好像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写了做工伤鉴定申请(公司去劳动保障厅弄的)现在12月了,他们让我去医院收集好住院病例,出院记录,医疗诊断书,等等...

我想问为什么全是我去收集,他们坐在办公室到时清闲,现在隔了这么久他们才说需要这些,医院给不了我这些怎么办?

2. 还有,现在去报名坐伤残鉴定,如果没评定上10级费用谁出?

3. 我过年要结婚了,现在12月了,月底就得回去,如果和鉴定时间有冲突怎么办?

4. 我家里就我一个,我父母也不想喔再做这类工作了,可以再做出鉴定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吗?

谢谢好心人士,帮个忙吧,谢谢了,好人一生平安。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12-06-状态:未解决]
陈敬伟律师的解答:

您好,唐山市工伤律师陈敬伟为您服务!
1、像住院病历、诊断书、出院证这种证据当然应该由您提供,因这些证据涉及个人隐私,单位是无法取得的,只能是患者本人去医院复印、开具。您不单是在配合单位,更是在配合自己啊!
2、工伤实行无过错赔偿,评残鉴定费当然由用人单位负担。
3、如果申请评残,严格来说,应该听从鉴定机构的时间安排;
4、可以在伤残结论做出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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