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的行为合法吗?

2002年马钢从开发商以每平方1千元左右买了4栋房,和政府商议作为廉租房给了我们这些家庭条件困难的职工居住,到了2013年马钢说这已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廉租房,要推向市场卖给我们,每平方5100元,我们都是困难家庭买不去起。请问马钢这样做合法吗?我们这些弱体群者该怎么办?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3-08-05-状态:未解决]
臧恒辉律师的解答:

如果是马钢拥有产权的,马钢有权利处理。当然,如果约定了租赁期限,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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