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房产纠纷选仲裁好还是诉讼好

时间:2013-02-07 13:04:36  作者:张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签订房产买卖合同选择仲裁还是法院诉讼

国内仲裁机构,该机构是一个由学者、工程师、律师、教授等专家组成民间自治调解组织。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多通过国际仲裁组织来协调解决。

仲裁受理条件:纠纷发生前或发生后,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可以由仲裁受理。合同约定仲裁后,必须先仲裁,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

 我的建议一般民事案件,如果您单纯从救济费用上考虑,“纠纷的解决”约定法院管辖为好,财产案件仲裁费要高于诉讼费:

诉讼标的:   1万        3万      5万     10万     50万      100万

仲裁费:     5550       6550      7550     9550     19350      28350

诉讼费:     50         550       1050     2300      8800      13800

强制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生效裁判文书,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存在不履行仲裁裁判的情况,当事人还须凭借生效的仲裁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比诉讼,仲裁又具有多种优点:

  当前,各级法院人手不足,导致积案率高,不少案件超审限,如果充分发挥好仲裁机构的作用,对减轻法院压力、减少案件积压大有好处。而且仲裁简便、快捷、公正,“圆桌式谈判”的调解方式,不像法院那么“高高在上”,也符合市民不轻易到法院打官司、处理纠纷不伤和气的传统习惯。

  具体优点:一裁终局、简单快捷;节省了当事人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相对,见上述比例)。其次,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庭的组成方式,选择仲裁员以及仲裁事项、内容,仲裁的宽松气氛更有利于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第三,专家办案、法理兼顾。仲裁员大多具有专门知识和丰富经验,更善于合法合理地解决涉及特殊领域的民商事纠纷;第四,不公开审理,保护商业秘密。仲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可防止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利于当事人继续保持良好的商业合作关系。

总之,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己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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