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07 19:12:36 作者:张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案例回放
许超是一家建筑安装公司的安装工,2011年7月在一次高空作业时由于未按操作规程使用安全绳索,不慎从高空坠落致死。许超的妻子带着许超的父母从河南老家找到许超生前所在的建筑安装公司要求赔偿无果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关工亡待遇,经审理后,劳动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向许超的家属支付约四十万元的工亡赔偿金。
律师解析:
2011年1月1日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大幅提高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内的工亡待遇标准:其中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754.5元。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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