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时间:2013-04-24 15:01:32  作者:张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 侮辱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 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4、 虐待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5、 侵占罪。

(注意: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造成受害人轻伤以上的故意伤害;

2、非法侵入住宅;

3、侵犯通信自由;

4、重婚;

5、遗弃;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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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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