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佛山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公证遗嘱继承?

时间:2013-05-14 12:46:21  作者:张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苏先生父母有一套单位集资房,合同上写的是父母名字,没得房产证,他父亲去世前已经写了遗嘱要把房子留给苏先生。现在苏先生父亲去世了,其母亲也写了遗嘱要把房子留给苏先生。若要拿遗嘱做公证,请问是否有效?以后要是苏先生的母亲也去世了,他能否直接拿父母这两份遗嘱去房产局办理过户?

  律师意见:继承房产,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遗嘱本人所有的财产。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继承,不能适用于遗嘱公证,所以建议苏先生在取得集资房房产证后再去遗嘱公证。又或者是在两份遗嘱均生效时,再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苏先生是不能在该房屋未取得房产证下仅凭两份遗嘱就直接去房产局直接办理过户的,最好能够在拿到房产证后就去进行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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