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行政诉讼中被告的举证期限?

时间:2014-12-08 16:08:0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被告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十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

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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