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24 21:08:4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1、房屋装修过程中可以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吗?如何处罚?
律师解答:不能任意改变住房结构。每间房屋的用途和布局在房屋建造之时已经由设计者和开发商统一确定,尤其是厨房间和卫生间,因其特殊的使用用途,故该部分的防水层比其他地方要特殊,煤气管道、供输水管道等都是整体布局的,业主不能随便对之进行更改。
按照2002年3月5日建设部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第六条规定,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项规定,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
2、装修过程中没有签订合同如何证明对方违约?
律师解答:若装修公司不能按照日期准时完工,或者中途无故停工导致不能及时交付给业主的,这种情况就属于装修公司违约,合同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就按照合同来。而若是双方没有签订装修合同,只要有对方收取装修费用的相关证明,能将对方何时装修完毕的话录音下来,也都是可以作为依据为自己维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