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案件中2岁以下的子女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

时间:2015-04-18 21:17:35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一、2岁以下的子女都会判给女方吗?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2岁以下的子女如果女方同意给男方,可以吗?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哪些情况下争抚养权比较有利?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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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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