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夫妻婚后投资收益哪些是共同财产?

时间:2015-04-19 13:56:50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双方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持续或因财产存在形态的变化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投资收益包括:

(1)一方用婚前财产投资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持有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红利或利息;

(2)一方将婚前财产存入金融机构或出租给他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利息或租金;

(3)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转让其个人所有的股份、有价证券等投资性资产而取得的增值部分;

(4)一方用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增值部分;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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