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最新最详细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标准,该罪如何判刑

时间:2015-05-01 17:52:1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

数额较大(2-40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40万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执业机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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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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