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同意降职降薪后多发部分却又要倒扣回公司是否合法?

经口头达成协议并同意辞去主管职务并取消职务津贴。公司并未立即执行仍发放之前薪资,五个月后才开始执行。但此时不但取消职务津贴,连同之前多发放的也要分期扣回公司。请问此部分多发的薪资在此时扣回合法吗?是否有权争取此部分利益?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0-05-状态:未解决]
贺鸿德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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