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房子,需要赔偿装修费吗?

我出租了一套房子给租客,合同上注明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就能终止租约,现我需要收回房子,但租客要求我赔偿装修费用(合同上没注明要不要赔偿),并说我签合同时没写签订日期,合同无效。我想请问合同有效吗?我需要赔偿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11-17-状态:未解决]
贺鸿德律师的解答:

没有写签订日期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你不需要赔偿租客的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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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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