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如何量刑?
你好,就是一个人叫我的朋友帮他去干活,搬一下午转块给50元,就是捡建筑挖土机挖出来不要的一些废砖块,在捡的过程中,挖土机挖到了一个私人墓穴,然后我的朋友他们就捡了几个墓穴的砖块,周围群众看到了,就报警了,说我朋友他们是在盗墓,警察来了后,他的老板那些人跑了,我朋友在现场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派出所的人带走了,之后,派出所也找专家鉴定过了,那不是文物,怎么我的朋友就被派出所的人员抓去后,拘留了28天还交了5000元,最后放了,我想问的是我朋友从始至终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莫名其妙的被冤枉了,请问要如何讨回公道?现在当时叫我朋友干活的那个老板抓住了,派出所又说检察院找我朋友要问话,我想说的是当时笔录也做了,我朋友就如实说了,他就是去干活的,我朋友在里面受了欺负和虐待,现在精神都出现问题了,我想问他们检察院找我朋友具体有什么事啊?会不会量刑判刑啊?我要讨说法的话,以何种说法告他们派出所野蛮执法,乱执法,冤枉好人?请老师回答我上面提出的3个问题,谢谢啦!!!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4-05-16-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