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会判刑多少年?

一位亲友在15年前,路过一家人门口时,发现有人争吵,于是跫足旁听。后因为说了一句公道话,而遭到一方几人殴打,在殴打过程中,从对方口袋里掏出一把刀,一刀不慎致对方死亡,因为害怕,事发后就逃了。今年被公安抓住,现在还没有开庭审理,简单看过案卷,所有的证人都证实他是去说公道话遭对方殴打,双方才对打的。却没人敢证明刀是谁拿的。请问这样的案子会判刑多少年?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4-07-13-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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