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如何定罪

村干部依靠家族势力强征村民土地,抢建商品房。村民不同意他们的村霸行径,起来反抗,但是,乡政府与他们暗中勾结,偏向他们。第一次说是选村代表,但是向政府根本没派人去主持,我们误以为乡领导也会在场,还领着两个孩子参加选举,但是对方早已准备好,他们见了我们,不光高声叫骂,用脏话激怒我们,并且还先动手打人,我们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为了自我保护进行了还击。结果造成对方一人眼眉骨骨折,看人双影;我们有一人头老是疼,并且右耳几乎快听不见了。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和对方应各自承担什么样的刑事责任?如果法医鉴定结果是一样,刑责能抵消吗?
补充提问:
我们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该判什么样的刑?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08-22-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我咨询徐明良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杭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交通事故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房产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徐明良律师 > 徐明良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