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是共同贪污吗和私分吗

我是一名公务员,在乡镇是一名办事员,领导叫我做了一份假表,并不知情的情况下,科室三人都签了名,逢年过节领了加班费,几年下来有5万元,后来知道是套取公款,还有主要领导私自分给科室两人两次奖金,说是星期加班费,现在检察院控告我们是共同贪污和私分,现在是取保候审阶段,可是我是办事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4-09-18-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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