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假药罪

因销售假药罪 后在公安部门交了10万罚金 还有1万保证金,办理了取保候审。请问这十万罚金公安部门有权收吗?还有就是法院如果判刑或者判罚金这十万能直接顶用吗?而且公安部门收10万罚金没有出任何收据?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4-10-10-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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