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卫造成二级轻伤如何量刑

我是一家ktv的老板,一天晚上凌晨2点左右一波(4个人,男)客人从包房唱歌出来,结账时讨价还价借酒劲无理取闹,和服务员发生争执。说不给优惠赖着不走,但是客人提出的优惠根本太无理。我正好喝了一点酒正在吃饭,听见争吵就过来看看怎么回事,了解情况后,觉得他们确实是在无理取闹,借酒耍无赖,便吵了两句,对方扬言要打我,我说有事出去外面说,便跟着他们出门,走到楼梯处,他们有两个人,有个人就揪着我准备打我,然后还把楼梯处的装饰玻璃给砸碎了,我为了避免受伤就反抗,正好手里的饭碗顺势的咋了他一下,结果对方脸上有两处伤口,经过鉴定是二级轻伤。 我想问问,我这属不属于正当防卫,法院该怎么样量刑。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4-10-16-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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