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盗
我逮到一个小偷 送到派出所里可是他们说偷盗的金额不够处罚的 可是我以前丢的数额巨大 难道就因为逮到的这个小偷金额不够处罚的 我以前丢的就要自认倒霉了么 希望各位律师帮我参考下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没有谢谢
咨询者: 安徽 [咨询时间:2014-11-07-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