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抓,24小时内通知犯扰乱社会罪

浙江永康,因城市公交车改革,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八公交车主组织人员去仙居游玩,于当晚被永康公安局被抓二人,第二天转刑事拘留(扰乱社会),期间无任何犯罪活动,并于抓当晚强制叫车主签署公交车收公合同。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5-02-21-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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