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杀人

昨晚<18点后,新年初二>我儿子在亲戚家听到;汉寿,新兴乡军刘公路上争吵.去来问了声吵什么?就被开车来的一群年青小子围攻毒打,有的拿刀,拿铁棒,铁器,有的还说用枪毙人,我儿现左眼上被刀伤了一条2-3寸口,当晚在县医院用针缝合.请问这是什么行事?政府能不能公正处理?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5-02-21-状态:未解决]
徐明良律师的解答:

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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